爸媽想讓小孩減輕痛苦,但醫療保險不賠!嬰幼兒醫療的保險理賠誤解大揭密!「非必要性醫療」保險爭議系列 3 

小孩明明發燒住院了,為什麼不能理賠?

農曆年前的某個夜晚,寒流來襲,家家戶戶圍爐準備過年,小雅卻焦急地坐在兒童病房裡,望著病床上高燒不退、臉色蒼白的三歲兒子小樂。小樂被診斷為腸病毒合併初期脫水。

醫師表示病情尚未嚴重,但需要住院補充水分與觀察腸胃吸收狀況。當時,醫師說明可以用健保藥水,但如果希望更快退燒、更少腸胃副作用,自費用藥『布洛芬懸液(兒童專用口服液)』搭配腸胃保護劑,效果快、比較溫和,孩子也比較願意喝。」

小雅立刻點頭答應,不是因為錢多,而是她看到孩子躺在病床上哭著說「媽媽,我好不舒服」,心裡早已作了選擇給他最好的。兩天後,小樂順利退燒、腸胃症狀也穩定下來,出院回家過年。

小雅慶幸自己當時果斷做了決定。她看著小樂終於能安穩入睡、體溫不再飆高、腹瀉也停止了,心裡鬆了口氣。這幾天雖然花了不少住院費、自費藥物費用、護理雜支,但她想,這些支出應該可以透過保險理賠申請回來。

她整理好診斷書、收據、出院摘要,按部就班送出理賠申請。等了幾天,一封薄薄的掛號信出現在她信箱。她拆開信封,眼光從第一行掃到最後一行,那一刻,她幾乎懷疑自己看錯了:

「本次住院為觀察性住院,未有進一步積極醫療處置。使用之自費藥品並無醫療必要性,且可由健保藥物替代,依據保單第×條,核予不予理賠。」她愣了幾秒,然後,她緊緊攥著那張回覆函,回想她是根據醫師建議,替孩子選擇了效果快、比較安全、也比較能接受的藥物 —— 那是一種母愛的本能,不是故意為了要申請高額的保險理賠金才這麼做!

「難道我要給孩子好一點的藥,保險公司也要否定?」

那種「父母為小孩做了對的事,卻被當成多餘行為」的挫敗與不被理解,這種感覺最讓她難以釋懷。這一刻,小雅才真正明白 —— 保險看的,不是你多努力預防,而是你有沒有「值得賠償的病情」。

上述的案例,就是保險與父母之間,最大的理解落差。因為保險不是看「你有多緊張」,而是問當時孩子是否已經危急到『非做不可』的狀況?損害沒發生、處置不是非做不可 —— 保險就會說「不賠」。

其實父母只是想讓孩子不用受苦,但卻要面對被保險公司否定的拒賠信,這種委屈,我們聽過太多。所以,我們特地寫這篇文章,讓愛孩子的父母能夠爭取到應有的權利。接下來,我們會用一個個案例以及如何申請保險理賠來告訴你:

  • 為什麼你認為「應該賠」,保險卻說「不值得」。
  •  又該怎麼用保險聽得懂的語言,讓你的愛不白費。

🔍為什麼「做得對」卻變成「不值得理賠」?

當孩子生病時,父母憑直覺做出最快、最安全的判斷。
但在保險眼中,這些「對的選擇」,有時卻因為缺乏制度上的「必要性」證明,而無法理賠。

📢案例分享一:

腸病毒住院並使用自費用藥,前言中小樂因腸病毒住院了,媽媽小雅也因為基於愛與擔心小樂,讓小樂住院及自費用藥。但在申請保險理賠時卻遭遇了困難,讓我們來看一下發生了甚麼事。

📌 保險怎麼看這件事?

保險不是評估「醫師覺得好」,而是檢查「是不是非做不可」。

你以為的理賠理由保險在意的審核點
發燒住院+點滴+自費藥是否有不可門診完成的積極治療
醫師建議升級藥物健保藥是否能替代?非唯一方案不算必要
選擇住院是為了安全、觀察沒有侵入性處置/明確病變 → 常被視為「觀察性住院」

💡 你可以這樣做

1️⃣ 請醫師病歷寫出「住院的不可替代性」

❌錯誤寫法(常見):建議住院觀察電解質/給予口服退燒藥

✅ 正確寫法:因脫水風險高、無法口服液體,需靜脈補液住院治療,避免併發症

2️⃣ 別只附診斷書,要「醫療紀錄+處置細節」

保險公司不會因為「腸病毒+住院」自動理賠。你要讓他知道:

  • 孩子當時不能進食/退燒無效/脫水明顯
  • 處置不是安撫,是必要介入(如持續點滴、驗血、電解質不穩)
  • 記得附:病歷摘要、檢查報告、處置紀錄、藥品明細

3️⃣腸病毒輕症也能進階處理 → 但你要讓保險「看見證據」

如果孩子有高燒3天以上、電解質異常、明顯活力低落,這些都可以納入證明處置是有「醫療必要性」,不是單純家長焦慮或預防性行為。

📢案例分享二

 7 歲的小威因缺乏生長激素,需定期施打生長激素針劑(Norditropin)。 第一次住院注射時,保險公司核准理賠。第二次照樣流程送件,卻被拒賠了。理由是:「住院時間太短、僅施打一劑針,應可門診完成,無住院必要性。」

📌 保險怎麼看這件事?

1.不只看「治療是什麼」,還看「為何不能在門診做」

2. 同一項治療,多次申請理賠時,保險會特別審慎對待第二次以後的申請

3.保險公司可能會認定你只是「定期治療」而非「急性狀況」,因此拒絕啟動理賠。

💡 你可以這樣做

✅ 要證明:「這個處置在門診做有風險、在住院做有醫療意義」
請醫師在病歷摘要或診斷書中明寫:「因藥物具○○副作用,需於院內觀察」「無法門診完成」等語句,這是爭取理賠關鍵。

✅附每次的醫療紀錄、護理紀錄與用藥說明,若健保有給付也要保留申報紀錄,證明「不是自己要求住院」

✅ 這類高單價針劑療法,留存醫師事前溝通紀錄或醫囑表,和醫師溝通,請醫師說明「每次施打都可能出現反應,需院內即時應變」在申請理賠時附上醫師開立的事前說明或治療計劃表,讓保險知道這不是你任意選擇住院。

🔍理賠爭議的背後:保險與醫療思維的結構性落差

面向醫療思維保險思維
評估方式基於風險考量,寧可超前部署基於損失控管,事後認定為主
關鍵標準判斷何時應介入(prevent harm)是否已發生重大損害(prove harm)
定義差異「需要」包含臨床判斷與家屬主觀安全感「必要」則限定在達理賠條文標準的客觀處置

✅ 行動一:讓病歷寫出「非做不可」的必要性,而不是「最好做一做」

保險審查時看的不是你多用心,而是醫師有沒有在病歷中「明確指出」:

  • 為什麼這項治療不能在門診做?
  • 如果沒住院,孩子可能會出現什麼後果?

📌 實戰技巧:
請醫師病歷或診斷書使用以下關鍵語句:

  • 「因脫水無法口服水分,需靜脈補液」
  • 「因藥物可能導致腦壓升高,需住院觀察副作用」
  • 「病童精神狀況低落,退燒效果不佳,已出現脫水徵象」

❗ 多數拒賠案件並非處置錯誤,而是「語句過軟」→ 你要讓醫師寫出制度看得懂的醫療邏輯

✅ 行動二:保險不是看你「做了什麼」,而是「為什麼不能不做」

你可能以為:我做了檢查、有打針、有住院,理當該賠。
但保險公司更在意的是:這些行為是不是「可以不做」但你選擇做了。

📌 所以你要做的,是「預設保險會懷疑」,並提前備妥:

  • 醫師明示:為什麼這不是可選項
  • 比較:健保藥 vs 自費藥(為什麼健保藥不適合)
  • 主動附上護理紀錄/檢查異常數值/健保申報代碼

🎯 這不是討好保險,而是讓你做的選擇,有「制度認可的理由」

✅ 行動三:資料不是愈多愈好,而是「對焦」

很多人申請理賠時一次性丟出:

  • 診斷書
  • 醫療收據
  • 自費藥單
  • 病歷摘要

但保險真正會審的是:「病歷中是否有明確的病情、處置、原因、後果連結」。

📌 最實用組合:

  • 出院病摘:標示主要病名、併發症、用藥
  • 處置紀錄:點滴天數、藥物更換、觀察紀錄
  • 藥品使用說明:例如「布洛芬懸液(健保藥苦難服用),選用口服型糖漿減少孩子不適與嘔吐風險」

✏️ 案例寫法範例:
「為控制高燒並減輕腸胃道不適,選用布洛芬懸液與胃保護劑,屬醫療必要升級,非單純提升舒適度。」

✅ 行動四:被拒賠了,不能只「看信難過」,要會打第二回合

被拒賠不是結束,是申訴與補件的開始。

📌 你可以這樣做:

  1. 向保險公司提出內部申訴(通常需 30 日內申請)。
  2. 向金管會下轄的「保險評議中心」申請評議。
  3. 透過 圈圈保 的網站免費諮詢。

📌 你該準備的說法方向:

  • 此次處置屬醫師判定必要,並有佐證資料支持
  • 過去曾理賠過相同項目,望依同等標準審核
  • 若仍有爭議,願意提供完整醫療紀錄及健保點數申報資訊以供釐清

📩 別讓拒賠信成為句點,而是當作提醒你「還沒說清楚」的逗點。

✅ 行動五:買保險時,也要買對「聽得懂你」的產品

不是所有保單都會賠「預防性住院」、「新式處置」或「自費藥物」——你需要的是符合你對孩子醫療預期的保單。

📌 建議檢查:

  • 你手上的是「限健保理賠」還是「含自費項目」?
  • 有沒有「日額醫療」與「實支實付」並行保障?
  • 有沒有加入重大傷病、手術理賠特殊藥品額度

📌 如果搞不清楚,可以找你的保險業務員協助你與幫你一條條看懂、不被話術包裝。

📍 結語:制度不會幫你說話,但你可以讓制度聽懂你

保險制度是冷的,它不會因為你是媽媽、因為你心疼孩子,就自動同理你。

這篇文章,就是讓你從情緒的委屈中出來,學會怎麼讓保險制度,為你與孩子爭取應該有的權益。

當孩子生病、你做出最快、最好的醫療決定時,卻在理賠時被保險公司質疑「這算必要嗎?」,那種被否定的無力感,沒有誰能完全懂。但你要知道,不是你錯了,而是制度有它的語言規則。保險制度不會感同身受,但它聽得懂「醫療代碼」「診斷詞語」「佐證文件」。這篇文章不是教你吵贏保險公司,而是教你用它聽得懂的方式,讓該賠的真的賠、該守的真的守住。做對的事,更要能被制度承認。這不只是為了理賠,而是為了讓你的每一份愛,都有力量被落實。

📎 可以延伸閱讀:
▶ 《非必要性醫療》系列第 1 篇:〈預防性醫療為何常被拒賠?〉
▶ 《非必要性醫療》系列第 2 篇:〈為什麼我用更好的醫療自費技術,反而不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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