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dy事件真的讓人很有感觸,進而也讓小編想到多年前的東京X衣的事件也是相當令人印相深刻!
如何失去了自己的東京X衣——創辦人的血淚控訴
我是東京X衣的創辦人,這個品牌是我一手打造的,是我的夢想、我的青春,也是我曾經最驕傲的成就。從一開始在網拍賣衣服,到成為全台灣最具代表性的電商品牌之一,我付出了無數的心血與努力,才讓東京X衣走到巔峰。然而,沒有人告訴我,創辦人即使建立了一個成功的企業,也可能因為股權架構的錯誤安排,而被自己一手打造的公司無情地剝奪。這不是商場上的競爭,而是來自內部的背叛與現實的無情。
創業的輝煌與危機的伏筆
回想當年,我從小小的網拍賣家開始,每天熬夜處理訂單,親自回應客戶,甚至自己開車送貨,只為了確保每一筆交易都能順利完成。我對東京X衣的熱愛,讓我願意付出一切,甚至放棄正常的生活,日以繼夜地工作。終於,品牌越來越成功,業績節節攀升,甚至開始吸引媒體的關注,東京X衣成為台灣電商界的佼佼者。
但是,事業成長到一定規模,資金就成為擴張的關鍵。為了讓東京X衣能夠持續擴展,我開始尋求投資。當時,我並不覺得這是一件危險的事,因為公司要發展,需要更多資源,我以為只要有了資金,就能讓品牌更上一層樓。於是,我接受了投資人的建議,稀釋了一部分股權,換來了擴張所需的資金。我當時天真地認為,只要我是創辦人,只要我繼續努力,公司就永遠是我的。
然而,現實遠比我想像得更殘酷。
股權被稀釋,創辦人淪為局外人
投資進來後,公司開始快速成長,但我卻發現,自己的影響力正在被削弱。董事會的決策越來越不需要我的同意,重要的財務決策、營運方向,甚至是人事任命,開始不經過我的手。當我意識到這點時,已經太遲了。
股權稀釋的結果,使我的持股比例下降,讓我在董事會中逐漸失去發言權。我仍然每天拚命工作,以為只要自己夠努力,公司就不會離開我。但殘酷的是,股東的利益才是資本市場的首要考量,而創辦人的夢想,在這場遊戲中根本不值一提。
然後,最致命的一步來了——有一天,我收到通知,我已經不再是公司的負責人了。董事會決定,由於我的持股比例不足,因此將我從管理職位上移除,並安排了新的經營團隊接管公司。
我不敢相信,這竟然會發生在我身上!這家公司是我一手創辦的,品牌是我親自建立的,員工是我親自招募與培養的,卻在一夕之間變成了別人的囊中物。我想要反抗,但法律站在資本的一方,當初的投資協議早已規定了這樣的可能性,而我竟然完全沒有防範。
學會保護自己——創辦人不能只是夢想家
如果時間能重來,我絕對不會讓自己走進這場陷阱。創業者常常太過專注於事業本身,而忽略了資本市場的遊戲規則。我後來才明白,如果當時在引進投資時,我有做好股權保護,設計「信託機制」,確保我的核心股權不會被隨意稀釋,或是透過「買賣保險協議(Buy-Sell Agreement)」來規範股東之間的股權轉移,這一切或許都不會發生。
今天,我不再是東京X衣的老闆,但這個品牌,永遠是我的孩子。這場戰役,我輸了,但我希望你能學到我的教訓,創業成功,並不代表你的公司永遠是你的。如果你不懂得保護自己,商場將毫不猶豫地將你踢出局,就像當初的我一樣!
在上述的知名案例在創業過程中,股東間的權益分配與未來傳承問題往往是企業經營者最容易忽略,卻又最具影響力的關鍵課題。身為公司股東,不僅須考量股權分配對所得稅的影響,也必須防範未來因意外或身故導致自身股權遭受其他股東併吞的風險。本文將從台灣現行法律架構與保險規劃策略雙重角度,提供專業建議,以確保股東的權益不受侵害。
所以當我們心可創業努力打拼時,也要學會如何保障自己的權益! 以下3招可以讓你在打拼之餘,也能照顧好自己的權利以及家人的權益!
一、股權傳承的風險與稅務考量
(1) 股權轉讓與所得稅影響
在台灣,股東間的股權轉讓涉及 《所得稅法》 及 《遺產及贈與稅法》,如未妥善規劃,可能導致額外稅負產生:
- 股權轉讓所得稅:若股東將股份出售給其他股東或外部投資人,應依《所得稅法》第14條視為財產交易所得,需繳納資本利得稅。
- 遺產稅與贈與稅:股東身故後,股權將依《遺產及贈與稅法》計入遺產,若股權價值高於法定免稅額(現行為新台幣1,333萬元),將面臨10%至20%的遺產稅,就要繳納133萬至266萬的稅金。
(2) 股權繼承的法律風險
若股東未提前進行規劃,一旦發生意外或身故,股權將依《民法》繼承規定,由法定繼承人(如配偶、子女或父母)繼承。這個天外飛來的股權可能導致:
- 新繼承人無意願或無能力經營公司,造成內部經營權爭議;
- 其他股東趁機收購股份,影響原股東家庭利益;
- 無法確保企業的永續經營,進而影響公司運作。
二、如何透過保險規劃確保股權安全
企業創辦人在規劃股權繼承時,需確保家人財務安全與公司穩定經營。透過「定期壽險」與「買賣協議(Buy-Sell Agreement)」,創辦人可確保身故後股權順利傳承或轉讓,並避免外部干預。以下將從法律、保險及實務操作角度,詳細解析此規劃方式。
一、定期壽險與股權傳承:如何確保家人繼承權益?
1. 以公司或個人名義購買定期壽險
📌 選擇投保方式:公司 vs. 個人
- 公司投保(法人作為投保人):企業可為創辦人投保「定期壽險」,以確保企業在創辦人身故後能獲得理賠金,用於股權回購或經營資金。
- 個人投保(創辦人作為投保人):創辦人可自行投保,並指定受益人(家人或信託基金),確保身故後家人可獲得保險理賠金,避免企業財務問題影響家庭生活。
📌 法條依據
✅ 《保險法》第47條:「保險契約由合夥人或共有人中之一人或數人訂立,而其利益及於全體合夥 人或共有人者,應載明為全體合夥人或共有人訂立之意旨。」
✅ 《保險法》第3條:「本法所稱要保人,指對保險標的具有保險利益,向保險人申請訂立保險契約,並負有交付保險費義務之人。」
2. 指定家人或信託基金為受益人,確保股權安全
創辦人身故後,家人可能因未具備經營能力而無法有效管理公司股份,因此可透過信託基金來妥善安排資產繼承。
📌 執行方式
- 透過「遺囑信託」或「股權信託」,將股權轉入信託機構(如銀行信託部門)管理,確保受益人(家人)可獲得股息收益,但無經營權。
- 信託機構擔任受託人,確保股份依據預先訂立的信託條款運作,避免其他股東趁家屬無經營能力時,低價收購股份。
📌 法條依據
✅ 《信託法》第1條:「稱信託者,謂委託人將財產權移轉或為其他處分,使受託人依信託本旨,為受益人之利益或為特定之目的,管理或處分信託財產之關係。」
✅ 《遺產及贈與稅法》第3-1條:「死亡事實或贈與行為發生前二年內,被繼承人或贈與人自願喪失中華民國國籍者,仍應依本法關於中華民國國民之規定,課徵遺產稅或贈與稅。」
✅ 《遺產及贈與稅法》第3-2條:1. 因遺囑成立之信託,於遺囑人死亡時,其信託財產應依本法規定,課徵遺產稅。2. 信託關係存續中受益人死亡時,應就其享有信託利益之權利未領受部分,依本法規定課徵遺產稅。
三、買賣協議(Buy-Sell Agreement):避免股權落入外部人手中
1. 買賣協議的概念
買賣保險協議(Buy-Sell Agreement)是一種股東間的契約,規定當某位股東身故時,其他存活股東或公司有權利(或義務)以事先約定的條件購買其股份,以避免股權外流。
股東相互簽訂股權買賣協議書,約定當股東其中一人因故死亡,該股東繼承人按約定之股權價格出售及股權給於其他生存的股東,而生存的股東亦將購買該股東的股權。
另外的作法是由股東互相為對方投保,並且支付保險費,同時亦為受益人,當股東之一不幸身故時,則死亡保險金給予其他生存的股東,而生存股東須依據股權買賣協議書按照約定的價格購買身故股東的股權,企業將得以永續經營。
📌 適用情境
- 創辦人或股東身故後,其他股東可按協議收購股份,避免股權分散或落入不適合的繼承人手中。
- 存活股東可使用壽險理賠金支付股權購買款,不影響企業現金流。
2. 買賣協議的執行方式
📌 Step 1:股東共同投保「買賣人壽保險」
- 投保方式:每位股東為其他股東投保一份定期壽險,保額應等同於該股東的股份價值。
- 受益人:其他股東或公司。
📌 Step 2:訂立買賣協議,明確股權處理條款
- 約定購買權人:當某位股東身故,其他股東或公司享有優先購買權。
- 訂定購買價格公式:可根據企業淨值、市場價格或約定估值方式決定收購價格。
- 限制股權轉讓:避免繼承人或外部投資者取得股權。
📌 Step 3:透過壽險理賠金支付股權購買款
- 若股東身故,保險理賠金將支付給存活股東或公司,用以購回股權,確保經營權穩定。
📌 範例 假設A、B、C三位股東各持股30%、30%、40%,並共同投保買賣人壽保險:
- 若A股東身故,B與C透過保險理賠金支付A的繼承人,以約定價格收購A的股份。
- 公司股權結構保持穩定,不會因繼承而影響決策權。
四、落實公司章程與股東協議
(1) 透過股東協議預防併吞風險
為避免日後股權糾紛,股東間可簽署正式的「股東協議(Shareholder Agreement)」,具體規範:
- 股份轉讓限制:禁止股東隨意出售股份給外部投資人;
- 優先購買權條款:確保股東在出售股份時,現有股東有優先收購權;
- 身故股權處理機制:明確約定股東身故時股份如何轉讓,並與保險理賠配套。
(2) 公司章程中設置股權保障條款
公司章程可明訂:
- 經營權安排:確保特定股東或家族成員保有決策權;
- 股東退出機制:規範股東離開時的股權處理方式,避免股權流向不明人士。
五、結論:結合法律與保險,確保股權安全
身為公司股東,應當提早規劃,以確保自身權益不受侵害。透過**「法律架構」+「保險策略」的雙重保障,股東可有效降低所得稅負擔,避免股權繼承糾紛,確保自身與家人的財務安全。
📌 關鍵行動建議:
✅ 透過股東協議與公司章程,明確規範股權轉讓與繼承機制;
✅ 運用人壽保險與買賣保險,確保股權傳承資金充足;
✅ 考慮信託制度,避免外部股東介入家族股權運營;
✅ 設定關鍵人保險,確保公司能應對股東變動風險。
在企業發展的過程中,股東的股權保護與傳承規劃至關重要。透過法律與保險的完善結合,不僅能降低風險,也能確保企業穩定發展,實現股東的長遠利益。
對於正在創業的你,我想告訴你:
- 不要輕易放棄股權:資金確實重要,但股權是你對公司的控制權,沒有這個,你將失去對公司的話語權。
- 設計「買賣協議」:確保當創辦人或重要股東身故或發生重大變動時,股權可以被合理收購,而不會落入外人之手。
- 利用「信託」保護關鍵股權:將部分股權設定在信託內,確保無論發生什麼事,你都擁有對公司的最終掌控權。
- 確保董事會的結構對你有利:即便持股下降,也要確保董事會的組成能保障你的影響力,避免自己被排擠。
最後,小編在此祝大家創業順利,也都能做到事先規劃,不要太相信人性以及一時的感覺,保護好自己的權益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