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要被關??? 有刑事責任!!!

阿湯哥是一位疼愛小孩的慈善父親,在接送女兒上班的路上。當天阿湯哥開車行駛在路上看著寶貝女兒進入了事務所所在的商辦大樓後準備返程,由於與前車距離較近,在倒車時竟一時未察覺,隨即撞上剛送完女友坐在機車上的小高。當下阿湯哥即使是嚇了一跳但還是留在現場,同時馬上下車關切受傷的小高

車禍會需要和解書我們知道,但為什麼也會需要刑事告訴狀呢?難道在和解書中寫「拋棄刑事訴訟上之追訴權」都是寫心酸的嗎?

這個問題的答案是「對」,寫辛酸的!!!

  1. 在車禍發生時如果有過失造成他人身體受傷就會涉犯刑法第356條的「過失致傷(過失傷害)罪」
  2. 而又依據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告訴權是憲法保障的,就算在和解書上聲明拋棄,也不會使傷者提出刑事告訴的權利被剝奪

車禍過失傷害罪的提告、和解與求償:法務觀點解析

車禍事故在日常生活中屢見不鮮,但在這些事故中,肇事者的法律責任遠不止於賠償金額的問題。當交通事故涉及人員受傷時,肇事者可能會面臨「過失傷害罪」的刑事責任。本文將從專業法務角度,詳細解釋何為車禍過失傷害罪,如何提告、和解,並討論如何進行賠償求償,幫助民眾更清楚了解此類案件中的法律流程。

一、車禍過失傷害罪是什麼?

根據台灣《刑法》第284條,過失傷害罪指的是行為人在無故意傷害他人的情況下,因未盡注意義務而導致他人受傷的情形。在交通事故中,若肇事者的過失行為(如未依規定禮讓、超速、未注意前方車輛等)導致他人受傷,即構成過失傷害罪。需要強調的是,過失傷害罪的成立,不僅取決於肇事者的責任大小,只要有部分過失且導致對方受傷,就有可能被追究刑事責任。

例如,在一起車禍中,若甲車駕駛闖紅燈撞擊到乙車駕駛,導致乙車駕駛受傷,則甲車駕駛可能會面臨過失傷害的刑事指控。即便甲車駕駛並非故意傷害乙車駕駛,甲的行為仍屬過失,需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二、車禍過失傷害的提告流程

1. 證據蒐集與資料整理

當事故發生並涉及過失傷害時,受害者首先需要整理和蒐集相關證據與資料。這些資料應包括交通事故登記聯單、警方繪製的車禍現場圖、初步分析研判表、車輛修理報價單,以及醫療紀錄和診斷證明等。這些證據不僅是後續提告的基礎,也是談判和解或進行法院審理的關鍵依據。

2. 向警方或地檢署提起告訴

過失傷害罪屬於告訴乃論之罪,意味著受害人必須主動提告,檢察官才會介入偵查。因此,當事人可以到附近的警察局報案,或親自至地方法院地檢署提交刑事告訴狀。告訴狀的內容應包括告訴人及被告的基本資料、案發經過、傷害情況的詳細描述、相關證據等。需注意的是,根據《刑事訴訟法》,提告的時效為事發後6個月內,逾期則無法提起刑事追訴。

3. 強制調解

在進入民事賠償訴訟階段之前,車禍案件的民事部分通常需要先經過強制調解程序。這一程序旨在促使雙方達成和解,減少法院訴訟的負擔。若調解成功,調解書將具有法律上的強制執行力;若調解不成功,則案件進入正式的訴訟程序,由法官判決最終賠償金額。

三、出車禍後被告過失傷害該怎麼辦?

當肇事者被告過失傷害時,應保持冷靜並迅速採取法律行動。在這一過程中,理解刑事與民事責任的區別,並妥善處理與受害者的和解協商,是減輕法律風險的有效途徑。

1. 過失傷害罪的判決條件

根據《刑法》第284條,過失傷害的基本處罰是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10萬元以下的罰金。如果事故造成的傷勢較重,刑期可能增至3年以下,並處30萬元以下的罰金。然而,在輕微案件中,法院通常會考量肇事者是否願意積極和解、賠償等情況,並可能判處緩刑或易科罰金,讓肇事者通過金錢罰款替代坐牢。

2. 如何避免被追究刑事責任

肇事者可通過以下幾個步驟來減少刑事責任的風險:

  • 蒐集證據:首先,肇事者應盡早蒐集車禍現場的照片、視頻和證人證詞,以備不時之需。
  • 和解協商:若與受害人達成和解,受害人可以選擇撤回對肇事者的告訴,從而結束刑事程序。在車禍案件中,達成和解往往是避免刑事判決的有效途徑。
  • 法律代理:建議及時委任律師處理案件,律師可以協助肇事者提出不起訴的答辯,或在訴訟過程中爭取減輕刑責,避免留下前科。

四、車禍過失傷害和解與撤告

1. 和解後能否提告過失傷害?

刑事過失傷害罪屬於告訴乃論罪,受害人在未提告前可以隨時選擇是否提起刑事告訴。而若雙方已經和解,且受害人選擇撤回告訴,則檢察官通常會給予肇事者不起訴處分。在此情況下,受害人再提起告訴的可能性極小。

需要注意的是,和解書本身無法預先剝奪受害人的告訴權,故即便簽署了和解書,受害人仍然有權利在告訴期限內提起告訴。因此,為避免後續糾紛,肇事者應在和解後要求受害人立即撤告,或通過調解程序進行書面記錄,確保和解內容的有效性。

2. 過失傷害不和解的後果

若雙方無法達成和解,案件將進入法院審理階段,並由法官根據事故的實際情況做出裁決。雖然和解是避免刑事判決的有效方式,但不和解並不一定意味著肇事者必然被判刑。法院會考量肇事者的行為動機、受害人的傷勢輕重以及案件的具體情節,可能會根據情況給予緩刑或減輕刑罰。因此,當對方要求過高的賠償金時,肇事者應尋求法律建議,避免被迫接受不合理的和解條件。

五、車禍過失傷害求償與賠償項目

1. 車禍過失傷害的求償項目

車禍過失傷害的賠償項目可以分為四大類:

  • 醫療費用:包括診療、住院、手術、藥品費用等。
  • 勞動能力喪失賠償:若受害者因傷無法工作,肇事者需根據其收入損失進行賠償。
  • 生活必要支出:包括受害者因傷增生的交通費、生活輔助器材等額外開銷。
  • 精神慰撫金:法院會根據事故的嚴重程度及受害者的精神損害程度裁定賠償金額。

2. 求償時效

民事求償的訴訟時效為2年,受害者需在事故發生後的2年內提出求償訴訟,否則將失去求償權利。刑事部分的告訴時效則為6個月。受害者可在6個月內利用刑事訴訟的壓力,促使肇事者進行和解並達成賠償協議。

結論

車禍過失傷害案件涉及複雜的法律程序,無論是提起刑事告訴、進行和解協商還是進行賠償求償,均需要當事人妥善處理每一個步驟。無論身為受害人或肇事者,透過專業法律諮詢,能幫助當事人在法庭外或法庭內有效維護自己的權益。特別是在刑事訴訟與民事求償交錯的情況下,及早尋求律師的協助,不僅能避免刑事責任,還能達成合理的和解與賠償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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